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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“场内+场外”数据交易协调发展模式?

作者:超级管理员 | 2026-01-10

2026年,国家数据局在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要“加快培育开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”,并特别强调要推进场内+场外数据交易协调发展。这一模式已成为当前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中最核心、最具操作性的流通机制。

一、什么是“场内+场外”模式?

场内+场外”是指数据交易采用两种并行、相互补充的流通渠道,通过制度设计、标准统一、技术互联,实现协调发展、优势互补,最终形成高效、规范、可信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。

  1. 场内交易

    • 统一挂牌、集中撮合、公开竞价或协议成交

    • 强制执行国家统一标准(确权、定价、结算、交付)

    • 全链路可信(隐私计算、区块链存证、电子合同)

    • 交易凭证统一登记、资金第三方结算

    • 定义:在国家级或地方数据交易所(上海、北京、深圳、广州、贵阳等)进行的集中、公开、标准化的交易活动。

    • 特点

    • 代表平台:国家数据交易所(筹建中)、上海数据交易所、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等

    • 优势:规范性强、透明度高、可信度强、适合标准化数据产品、利于发现市场价格

    • 适用场景:通用数据集、AI训练集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产品

  2. 场外交易

    • 灵活性高、个性化强、速度快

    • 无需通过交易所,可直接签订合同

    • 价格、条款、交付方式由双方协商

    • 仍需遵守国家数据流通基本制度(确权、合规、登记备案)

    • 定义:企业之间点对点、定制化、非集中撮合的直接交易或授权使用行为。

    • 特点

    • 优势:适应复杂场景、降低中间成本、适合高价值定制化数据

    • 适用场景:供应链上下游数据共享、战略合作伙伴间专属数据授权、内部集团数据流通

二、为什么强调“协调发展”?

单纯依赖场内或场外都存在局限:

  • 场内交易规范但门槛高、灵活性不足、初期流动性弱

  • 场外交易灵活但缺乏统一标准、信用风险高、信息不对称、监管难度大

协调发展”就是要通过顶层设计,让两者优势互补:

  • 场内提供标准化基准、价格发现机制、信用背书

  • 场外满足个性化、长尾需求、快速响应

  • 制度上实现互联互通、规则统一、数据可追溯

  • 技术上通过跨链、隐私计算等实现场内场外数据可信流通

三、国家层面的具体推进措施(2026年现状)

  • 国家数据局推动“五统一、一开放”:统一基础制度、统一设施、统一市场、统一监管、统一标准,对外开放

  • 建立场内场外交易协调机制:场外交易需向平台备案、场内交易可参考场外价格

  • 推动数据交易所与场外主体互联互通(如API对接、凭证互认)

  • 出台《数据交易示范合同》(2025年版本),统一场内场外合同要素

  • 鼓励“先场外后场内”模式:先场外小范围验证,再将成熟产品上场内标准化

四、对企业的意义与行动建议

  • 中小企业:初期可从场外交易起步(灵活、低成本),积累经验后再上场内挂牌。

  • 大型企业/数商:可同时布局场内(标准化产品)+场外(定制服务),形成双轮驱动。

  • 制造业:供应链上下游数据共享多采用场外模式,工业数据集标准化后可上场内。

西部数字科技行动建议

企业推进数据交易时:

  • 先完成确权登记 + 合规治理,确保场内场外均可合规流通

  • 初期优先场外小范围授权,验证价值与需求

  • 成熟后开发标准化产品,上场内交易所挂牌

  • 建立场内场外双轨管理机制,统一合同模板与结算方式

场内+场外协调发展模式是我国数据要素市场从“割据”走向“统一”的必由之路。它既保留了市场灵活性,又强化了国家监管与标准统一,为企业提供了多层次、多场景的流通路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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