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,随着《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》(财会〔2023〕11号)实施进入第三年,数据资产入表企业数量已超1万家,其中A股上市公司超百家。年报披露成为监管、审计师、投资者关注的焦点。数据资产入表后的年报披露分为强制披露和自愿披露两部分,上市公司必须严格执行,非上市企业虽以自愿为主,但建议充分披露以提升透明度与融资便利性。
一、强制披露内容(必须在年报中体现)
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——无形资产》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——存货》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——会计政策、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》及证监会《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指引》(2025年修订版),数据资产入表后强制披露项目包括:
资产负债表项目列示
确认为无形资产的:在“无形资产”项目下单独列示或并入“其他无形资产”科目。
确认为存货的:在“存货”项目下反映。
期末账面价值、累计摊销额/跌价准备、减值准备需分别列示。
附注中强制披露重大项目(必须单独或合并披露)
会计政策:说明数据资源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的判断依据、持有目的、使用寿命估计方法、摊销方法(直线法或其他)。
账面价值明细:期初余额、本期增加(资本化金额)、本期摊销/减值、本期处置、期末余额。
使用寿命及摊销:使用寿命确定依据(数据时效性、技术更新周期、预期收益期等),摊销年限(如3-10年),若采用非直线法需说明理由。
减值测试:是否存在减值迹象、减值金额计算过程、可收回金额确定方法(若有减值)。
重大变化说明:若数据资产账面价值占总资产比例较高,或本期发生重大减值/报废,需单独说明原因及影响。
其他强制披露
涉及重大不确定性(如数据时效性、技术迭代风险)需在“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”中说明。
若数据资产用于关联交易、抵押担保,需在“关联方交易”“或有事项”中披露。
二、自愿披露内容(建议充分披露,提升透明度)
非强制但强烈推荐披露的内容,能显著提升投资者信心、审计顺利度与融资估值:
估值方法说明:成本法为主时,可补充内部收益贡献测算或可比市场案例(不用于账面价值)。
数据资源具体描述:如数据类型(工业知识图谱、用户行为数据集)、规模、更新频率、主要应用场景(降本增效、AI训练)。
经济利益流入证据:历史使用效果量化(如节约成本金额、效率提升比例)。
风险因素:数据贬值风险、技术迭代、政策变化等。
内部管理:数据资源管理制度、确权登记情况、加密存储措施。
三、上市公司 vs 非上市企业的披露差异
上市公司:强制执行证监会年报指引+交易所问询规则,披露不充分易被问询、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。2025-2026年年报中,监管已多次关注数据资产披露完整性、减值测试合理性。
非上市企业:披露以自愿为主,但银行授信、股权融资、上市辅导时,投资机构/银行通常要求提供完整附注说明。建议参照上市公司标准披露,提升报表可信度。
四、实操注意事项
披露模板:可参考南钢股份、韵达股份、中国电信等已入表上市公司年报附注格式。
审计应对:提前与审计师沟通披露内容,提供成本凭证、使用寿命依据、减值测试底稿。
动态调整:每年末复核减值、更新披露;若发生重大变化(如减值、报废),需及时临时公告(上市公司)。
风险提示:披露不充分或前后不一致,可能导致审计保留意见、监管处罚、投资者质疑。
西部数字科技行动建议
数据资产年报披露的核心是真实、完整、充分。建议制造业等企业:
建立年报披露模板,提前准备附注草稿。
重点强化“使用寿命依据”“减值测试过程”的证据链。
结合内部管理报告,自愿披露数据资源业务价值,提升报表吸引力。
数据资产入表后规范披露,不仅满足监管要求,更能真实体现企业数字化能力,助力融资与估值提升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