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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数据局印发2025年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全文解读

作者:超级管理员 | 2026-01-10

2025年1月6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数据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《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》(以下简称《指引》),这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纲领性文件。文件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“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,促进数据共享”部署为指导,明确数据基础设施的概念、愿景、目标与路径,标志着我国正式开启以数据为中心的“新一轮数字基建”布局。

国家数据局副局长沈竹林在当日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《指引》旨在降低企业数据开发利用门槛、促进社会有效投资、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。业界初步估算,该建设每年可吸引直接投资规模超万亿元,五年累计带动投资约2万亿元。

什么是国家数据基础设施?

《指引》定义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为:从数据要素价值释放角度出发,面向社会提供数据采集、汇聚、传输、加工、流通、利用、运营、安全服务的一类新型基础设施。它是集成硬件、软件、模型算法、标准规范、机制设计等在内的有机整体,包括数据流通利用设施,以及紧密相关的网络设施、算力设施、安全设施。

从功能看,涵盖数据全生命周期;从类别看,包括区域、行业、企业等多类型数据基础设施。中国科学院院士梅宏指出,这本质上是互联网技术体系的拓展与延伸,以数据为中心的新型基础设施,支持数据在互联网上的互联互通。

“五年三步走”建设目标

《指引》提出分阶段推进路径,形成“五年三步走”清晰路线图:

  1. 第一阶段(2024—2026年):利用2-3年时间,围绕重要行业领域和典型应用场景,开展技术路线试点试验(数场、可信数据空间、数联网、数据元件、区块链、隐私保护计算等6种典型路线)。支持部分地方、行业先行先试,丰富解决方案供给;制定统一目录标识、统一身份登记、统一接口要求的标准规范;完成国家数据基础设施顶层设计,明确技术路线和实践路径。

  2. 第二阶段(2027—2028年):在试点基础上,加快规模化部署、系统化应用,推动数据基础设施横向联通、纵向贯通。初步形成协调有力的基本格局,构建协同联动、规模流通、高效利用、规范可信的数据流通利用体系。

  3. 第三阶段(到2029年):基本建成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主体结构,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体制机制基本建立,实现“汇通海量数据、惠及千行百业、慧见数字未来”的愿景。

五大重点建设方向

《指引》围绕数据流通利用全过程,部署五大重点任务:

  1. 建设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底座:构建统一的数据资源目录体系、身份登记体系、接口标准体系,实现互联互通基础。

  2. 建设数据高效供给体系:链接公共数据、主动公开企业数据、个人数据及高质量数据集,形成统一开放目录。支持农业、工业、交通、金融、自然资源、卫生健康、教育、科技、民航、气象等领域打造高质量数据集;推动政务服务大模型建设。

  3. 建设数据可信流通体系:推进隐私计算、联邦学习、区块链等技术应用,确保“可用不可见”“可控可计量”。

  4. 建设数据便捷交付体系:优化交付机制,提供低成本、高效率流通环境。

  5. 建设行业数据应用体系:深化“数据要素×”行动,赋能典型场景,推动数据与AI、无人驾驶、具身智能、低空经济等融合。

此外,《指引》强调网络支撑(5G-A向6G演进、确定性网络、卫星互联网)、算力底座(均衡布局算力资源)、安全防护(多层次立体化框架,贯穿数据全生命周期)。

对企业与经济社会的影响

  1. 降低门槛、激发活力:为企业提供低成本、可信赖的数据流通环境,降低开发利用成本,完善数据交易生态,培育数据经纪人、技术服务商等新主体。

  2. 投资拉动与产业升级:带动数据中心、云计算、AI算力大规模建设,预计全球AI算力支出占比2025年达25%,我国AI大模型市场到2028年突破千亿。

  3. 价值释放加速:支撑数据基础制度落地、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培育,推动数据“供得出、流得动、用得好、保安全”,赋能新质生产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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