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1月1日,《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》(财会〔2023〕11号,以下简称《暂行规定》)正式施行已满两周年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,是财政部贯彻落实“数据二十条”和数字经济决策部署的关键举措,首次为企业数据资源作为会计资产“入表”提供明确规范路径。两年来,在“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年”背景下,数据资产入表从政策落地到市场实践加速演进,取得显著阶段性成效,但也暴露合规挑战与优化空间。
实施背景与核心内容回顾
《暂行规定》明确数据资源适用现行企业会计准则,根据持有目的和经济利益实现方式,区分为确认为无形资产(内部使用、长期价值释放)和确认为存货(对外交易、短期变现)两类。核心要求包括:
严格资产确认条件(拥有/控制、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、成本/价值可靠计量)。
采用成本计量为主(禁止直接以评估价值入账)。
强化信息披露(自愿+强制结合,附注披露摊销方法、减值测试等)。
未来适用法衔接(前期费用化支出不追溯调整)。
财政部后续通过培训、问答、年报监管通知(如2025年年报重点关注数据资源)持续指导执行。
两周年实施进展与量化效果
参与企业规模快速扩张:从2024年首批试点到2025-2026年,全国超1万家企业完成数据资产入表(财政部2024年9月数据,后续持续增长)。A股上市公司从2024Q1的17-23家(规模约0.8-1.5亿元)激增至2025年报超100家(规模超25亿元),2026年趋势延续。三大运营商(中国移动、中国联通、中国电信)入表规模合计超13亿元,占比突出;制造业、基础设施、信息技术行业为主力,城投/国企占比高。
财务影响积极显现:超70%入表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(资产增加、负债相对稳定),融资能力提升。多家企业通过数据资产质押/增信获得银行授信,总规模超亿元(典型如国企6600万元融资案例)。数据资产入表后,企业融资成本下降、股权价值提升明显,部分案例融资额达数千万元。
市场生态初步繁荣:数据交易活跃度提升,上海、贵阳等交易所挂牌增加;数据信托、保险、证券化探索加速。央国企考核体系纳入数据资产,90%以上央国企完成入表,推动数据从“副产品”向“战略资产”转变。
规范性逐步提升:从初期披露简略到2025-2026年细化摊销方法(直线法/产量法)、减值测试、评估假设披露。监管部门(如财政部、四部门2025年年报通知)严禁违规估值、表外保留、黑箱操作,成本计量“紧箍咒”挤出泡沫。
主要成效评估
会计基础作用充分发挥:数据资源从费用化转向资产化,真实反映企业价值创造过程,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。投资者更清晰评估企业数据能力,资本市场对高价值数据集企业给予溢价。
价值释放与融资增信显著:入表降低融资门槛,数据资产成为质押/增信新工具。非上市城投/国企融资案例超60个,规模超6-9亿元,证明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初步显现。
行业示范效应扩散:从信息技术向制造业、基础设施、金融、电力等扩展,覆盖35+二级行业。试点遍地开花(如浙江全过程管理方案),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联动推进。
存在问题与挑战
估值与计量仍偏保守:成本法主导下,内部形成数据价值低估,收益法/市场法应用受限,导致部分企业“入表动力不足”。
合规与减值风险突出:数据时效性强、易减值,使用寿命不确定需每年测试;部分企业存在“虚胖”资产、表外规避披露现象。
披露质量参差:虽规范提升,但边界不清、场景描述缺失问题仍存,影响投资者准确评估。
中小企业门槛较高:治理、评估、系统改造成本高,参与率低于国企/上市公司。
